合肥工业大学共产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一、由校外单位转入我校
(一)由外省市的单位转入我校
1、党员先从原所在单位党委开具“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以下简称“介绍信 ”)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省(市)委组织部或省(市)教育党委;
2、到原省(市)委或原所在省(市)教育党委开具“介绍信” 将组织关系转至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3、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开具“介绍信”转至我校;(注:我校目前可代办此手续,现可持第“
4、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其介绍信由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开至校党委组织部;再由校党委组织部转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属党支部。
(二)本省范围内的单位转入我校
1、党员本人应在有效期内持校外原所在单位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有关二级党组织办理;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其介绍信由校党委组织部开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再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属党支部。
二、由我校转至校外单位
(一)我校转至省外的单位
1、党员先从所属支部将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先将“介绍信”开至校党委组织部;再由校党委组织部转至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最后由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转至外省(市)委组织部或省(市)教育党委或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党委;(注:本程序均由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代为办理)
3、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持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所在党组织报到转接。
(二)我校转至本省范围内的单位
1、党员先从所属支部将其本人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其“介绍信”开至校党委组织部;再由校党委组织部转至其接收单位所在党组织;
3、党员本人在有效期内持我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介绍信”到接收单位所在党组织报到转接。
三、本校范围内转接
1、党员先从所属支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具“介绍信”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校党委组织部,再由校党委组织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至其接收单位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3、党员持校党委组织部的“介绍信”到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办理转接手续;
4、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所属的党支部。
注:每年新生党员入学、毕业生党员离校的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手续由各学院党委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办理。
党委组织部